今天总算把买了好久的碟《洛丽塔》(译名“一树梨花压海棠”)拿出来看完了,希望自己看完碟会有兴趣去看更久以前买的书(汗~)。
电影中男主人公Mr.Humbert 和女主人公Lolita 之间的关系,哪是用法律、道德规范乃至伦理三言两语说得清的?Humbert少年时代初恋突然去世的创伤导致在性心理发展方面的停滞,他的欲求标准,仍然停留在14岁的阶段。而Lolita是个早熟敏感的孩子,起初主动跟Humbert接吻,也是她察觉他对自己的迷恋,出于好奇贪玩。就这样他们逐渐走上了乱伦的道路,并由此先后陪上了洛的母亲和奎奇两条人命。
洛被Humbert紧紧控制着,因为他是那么的“爱”她,害怕失去她。她后来想逃走,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,如果不是奎奇,她总还会有其他喜欢的男人。她不会跟着这个叫做Dad的人,过一辈子。她成功地逃离,Humbert苦苦找寻;直到数年之后,Humbert在见到大腹便便的洛时,仍然确认自己最爱的就是她,他把四千美元的积蓄交到洛手里的时候,穷困潦倒的洛感激地想抚摸他的脸。他退后一步,颤抖地说:”Don’t touch me , I will(would?) die.” 他害怕洛的那一触摸,就让自己灰飞烟灭了。
在洛和奎奇设计的跟踪逃亡游戏中,Humbert察觉到了许多令人生疑的细节,但是他竭尽全力也找不到证据。由于高度的精神压力,他产生了幻觉、幻听等精神病性症状。在医院里盲目地寻找已经逃走的洛时,他完全失控歇斯底里地殴打医生,直到看到警车才突然间惊醒过来。最后他疯狂地杀害了他认定的“令自己永远无法赎罪”的奎奇(可怜的奎奇),从此结束了自己的自由。
这个大众化的电影告诉我们,真的不需要去歧视任何人。他们有他们的苦难,甚至有我们达不到的深度。这个世界需要更多的理解和支持。